湖南省2021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将达到40%
湖南省2021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将达到40%3月17日,湖南省印发《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县(市、区)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长沙市岳麓区、长沙县、衡南县、醴陵市、湘乡市、邵东市、汨罗市、安乡县、桃江县、桂阳县、零陵区、鹤城区、新化县、吉首市等14个县(市、区)启动试点。到2021年年底,各试点县(市、区)要初步建立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建成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,确定一批源头减量示范项目,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、收运率、安全处置率力争达到100%,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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